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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三章溪溪的故事

    “后来?”顾时暮轻笑,“后来,丁二坐牢了。

    他宁可坐牢,也不想给那个女人和她家人好处。

    他做了半年牢,出来后,他哥嫂原谅了他,但他侄子还是怕他。

    他很内疚,除了节假日,不敢回家,一个人住在外面。”

    他抬手搭在乔楚的肩上,轻轻拍了拍:“乔楚,妻贤夫祸少,我派人了解了一下,你的女朋友没你说的那么好。

    她很聪明,智商很高,能力也不错,但她受她家庭影响太大。

    现在,你们两个只是谈恋爱,浓情蜜意,风花雪月,矛盾可能不多。

    但等到以后,你们真的结婚了,风花雪月少了,多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你们很难把日子过好。”

    如果卓晓柔今天没找乔楚说那番话,对顾时暮的这些话,乔楚可能还不太服气。

    可刚刚经历了与卓晓柔的那些对话,他深有感触。

    他都告诉卓晓柔了,如果他给卓晓柔钱,他爸会和他断绝关系,卓晓柔还是不依不饶。

    现在,他们还没结婚就这样了。

    等以后,他们结了婚,不知道还会有多少这样的事。

    再多的浓情蜜意,经历多了这种事,也会被消磨殆尽。

    他深吸了口气:“暮哥,我想通了,我已经和她分手了,以后再也不会联系。”

    幸好他和卓晓柔还没结婚,也还没订婚。

    一切还来得及。

    “这么快就想通了?”顾时暮轻笑,“你嫂子还给我讲过一个故事,和你的经历有些像,你想不想听?”

    乔楚点头:“想听。”

    院子里,微风不噪,时光正好,还有孩子无忧无虑的笑声传入他的耳朵,让他心旷神怡。

    因为卓晓柔而产生的焦躁烦闷悄悄然的一扫而空,现在他暮哥不管和他说什么,他都想听。

    “这是你嫂子曾经和我讲过的一件事,”顾时暮说,“故事里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的经历和你差不多。

    男主人公家里有钱,女主人公是寒门出的才女,两人是大学同学,大学时恋爱,毕业后准备结婚。

    一开始,男主人公的父母并没有反对两人的亲事,男主人公虽然家里有钱,但也并非豪门,也是寒门出身,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

    千万身家不少,但男主人公父母见识过很多比他们更有钱的人,并不觉得千万身家有什么了不起。

    既然他们儿子和女孩儿两情相悦,女孩儿长的漂亮,名牌大学毕业,男主人公的父母欣然同意了他们在一起。”

    “哦……那和我还是不一样的,”乔楚无奈的说,“父亲一开始就不喜欢卓晓柔,也看不上卓晓柔的家人。”

    顾时暮轻笑了一声:“那只能说明三叔眼光好。”

    乔楚:“……”

    行吧。

    你是大哥,你说的都对!

    顾时暮继续说:“两人的变故和你一样,也是出在订婚宴上。

    订婚那天,男方、女方都去了很多亲朋好友,女方在订婚宴上提出来,让男方给女方的弟弟买婚房。

    男方拒绝了,订婚宴不欢而散。”

    乔楚:“……”

    这倒是和他真的很像。

    他郁闷:“借着婚事要挟男方给女方的弟弟买车、买房的,真的很多吗?”

    “按比例来讲,不多,万里难遇其一,大部分父母还是要脸的,大部分的女孩子也不是扶弟魔,”顾时暮说,“但是,世上的男女那么多,即便十万对男女之中有一个,加起来也不是小数目了。”

    “也对,”乔楚苦笑,“万里难遇其一,就让我赶上了,我这是什么运气?”

    “错,”顾时暮悠悠然说,“你应该感慨,我这是什么眼光?”

    乔楚:“……”

    许久未见,他暮哥真的是一如既往的毒舌!

    他一直都觉得,因为他暮哥是顾氏的继承人,还有两个实力强悍又视他如心尖眼珠的叔叔,他才没被人打死。

    不然,凭他暮哥这扎心的能力,不知道被人套麻袋多少次了。

    他摇头苦笑:“后来呢?”

    “后来?”顾时暮说,“后来,男主人公不顾家人的反对,和女主人公订婚、结婚了。

    结婚后不久,他岳父、岳母就找各种名目向他要钱。

    给了几次之后,他爸妈生气了,断了他的经济来源。

    他爸妈说,你自己的岳父、岳母,你愿意养,你尽管去养,我们不干涉。

    但你不能用你爹妈辛辛苦苦赚的钱,去贴补你的岳父、岳母。

    他爸妈开了一家工厂,工厂确实赚钱,但却是在小地方开的,又脏又累,环境又不好。

    夫妻俩觉得自己儿子是名牌大学生,不该受这份罪,他们儿子大学毕业之后,他们让他们的儿子在大城市找了工作,安家落户,没让他们儿子回老家。

    他们不再给他们儿子钱补贴他们儿子,他们儿子就只剩下自己赚的工资,他岳父、岳母再向他要钱,他就拿不出来了。

    他拿不出钱,他老婆就哭,哭她爸妈多么辛苦不容易,哭她夹在中间多么多么为难。

    男主人公觉得他也很难。

    从他出生,他家就脱贫了,吃穿住行,他爸妈从没委屈过他。

    可他结了婚,就成穷光蛋了,出去吃顿饭都舍不得。

    他爸妈依旧疼他,衣服、鞋子、吃食,什么都给他买,唯恐他受委屈,可就是不给他钱。

    拿不出钱贴补岳父、岳母,他工作一天回到家里,面对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妻子和岳父、岳母的埋怨。

    后来,他岳父岳母见要不来钱,干脆搬到了他家里住。

    夫妻俩振振有词,他们把女儿培养的那么优秀,也该享一享女儿福了,他们以后哪儿也不去,就在女儿家养老。

    他们的话有道理吗?

    其实是有道理的。

    养儿养女都一样,儿子应该赡养父母,女儿也有责任赡养父母。

    他们做的好像没错,可男主人公接受不了。

    夫妻俩住进男主人公家里之后,男主人公家里就像是招了贼,衣服、鞋子、生活用品,今天没一件,明天没一件,他爸妈给他买的东西,好多都被他岳父、岳母搬回去补贴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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