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屋 - 言情小说 - 盼妻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情,记忆停留在了她十六岁那年班师回朝那件事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了,为什么灵魂穿到了白紫苏的体内,也不知道爹娘现在何处是否安好。

檀州离京畿千里远,地处偏僻,群山连绵交通闭塞,她不是白紫苏,这里是他乡,就算路途艰难险阻她也终究是要寻着机会离开的。但是她也大胆的猜测过,既然她到了白紫苏的体内,那真正的白紫苏是不是也到了她的体内,在替她好好的活着,若果真如此,那就算她回到京畿,音容已变,爹娘又岂会认她,每每想到这里,她就变得沮丧起来。

这事还得找准时机从长计议。

江妙云叹了口气,继续坐在院子里择菜,现在她洗衣做饭采茶叶喂鸡养猪都是一把好手,再也不是那个只吃过猪rou没见过猪跑的名门贵女了。

白重楼还在屋里看诊,江妙云觉得他的医术比起京畿一些所谓的名医圣手高深的多,像今天来就诊的老汉,从前眼睛都失明了,经过一年多的定期治疗,不断调整药方汤剂,如今已重见光明。

只可惜白重楼生在这偏僻乡野,没有师承所谓的名医,也没有功名傍身,只是一介区区草民,白白埋没在这穷乡僻壤。

江妙云出生将门,从小就性格豪爽,充满侠义之气。她就是为白重楼鸣不平,想着,倘若有一日回到京畿,她必让白重楼扬名天下。

“天杀的!家里总共就那点钱了,作孽啊!”

耳边传来老妇人的哭喊声,江妙云早已习以为常,准是隔壁的赖二又抢了家里的钱去赌钱。透过篱笆看过去,果然见那赌鬼送命般的跑出家门,完全不顾哭倒在地的老母。

这赖二是村里有名的赌鬼,游手好闲,平时专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一有点钱就去赌,赌光了才会回家,两个女儿也被他卖了换赌资,因欠赌债手指头都被赌场里砍了两根,还是死性不改。本来就不富裕的家被他弄的家徒四壁,媳妇见跟着这样的男人生活无望偷偷跑了,只留个六旬老母与三岁小儿,日子实在是过的惨。江妙云不忍,平时经常端些饭菜给祖孙俩吃。

“大娘,没摔痛吧,快起来。”

江妙云飞快地跑到隔壁将老太扶了起来,老太靠着她绝望的哭泣,嘴里念叨着作孽。破败的屋里一架纺车散了架,棉线撒了一地,小儿亦站在门口哇哇大哭,可怜那小儿面黄肌瘦,四肢纤细显得脑袋巨大,比同龄的孩童矮上一截。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她都替他们绝望。她现在不过是个农门女,白重楼虽看诊,每次也只收十几文钱,都没有闲钱,她除了省几口吃食给他们,也做不了什么。况且救急不救穷,赖二就是个填不平的无底洞。

从前她生在高门,识得的皆是达官贵族体面人,所见皆是鲜花着锦,连乞丐都很少见到。重生到这乡野,才让她知道原来底层是这样活着的,世上竟有赖二这样的人存在,简直像蛆虫一样恶心。她满心愤恨,却发现空有一腔打抱不平,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就算是战场上还能痛快的厮杀一场,然而赖二这样的人,真的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有时候她甚至阴暗的想,这种人为什么不出意外死亡,祸害果然遗千年。

***

檀州地处中南部,山多湿气重,加上连下了三五日的闷头雨,屋子里青砖地上一片湿痕。顾珩是北方人,初到任檀州,略有些水土不服,他十分惊奇墙面竟然也能沁出水珠来,忙命人将还没来得及摆放出来的书卷藏在樟木箱里。

夜雨淅淅沥沥敲打窗扉,愈发显得屋内安静,风从窗缝隙间溜进来,吹的书案上一盏烛火晃悠悠乱人眼。婢女连忙将窗关严实了,又打开灯罩将灯芯剪了剪,人影憧憧,室内立刻亮堂了不少。

顾珩正伏案细看桌上一摞州县卷宗,自到任檀州以来,他一刻也未闲着,见了下面大小官吏,走访了各处衙门,夜里又看资料,以便尽快熟悉了解檀州。

空气氤氲还带着一些霉味,令他的鼻腔很不舒服,他皱了皱鼻子,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婢女在一旁小声劝道:“大人,已是三更天,您还是早些休息吧。”

他挥挥手表示无妨,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青松拂檐,雨落成洼,亮汪汪的一片,他负手凝神细想,略有些担忧,这还没到雨季地上积水就不少,到了雨季不知是否会发洪水。他想起前日走访时,有条堤坝像是年久失修的样子,明日定要叫相关人员过来仔细问询。

“大人……”

他的思绪被打断,转头疑惑的看着丫鬟,旁边另一个轻扯着她的衣袖,似乎想阻止她。

“何事?”

那丫鬟道:“大人,奴婢的话您可能听了会不高兴,但奴婢还是要说,大人您不眠不休会熬坏身子的,若……若夫人在世肯定会心疼的。”

她说完,后面的丫鬟先低头掩面抹起了眼泪,她们皆是从府里跟过来的,是江妙云的陪嫁丫鬟。

提起亡妻,顾珩的脸色瞬间不太好看,一下黯然了许多,他对着那盏烛火微微晃神,半晌才挥挥衣袖,道:“你们先下去吧。”

一瞬间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他颓然地靠坐在椅子上,默然无声,只那盏烛火发出呲呲的火花声。

他犹记得,那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早,不过二月,御河两畔已是绿柳周垂的光景。他刚升任太子詹事,正是春风得意,去东宫拜见太子,东宫遍植梨树,梨花开的似碎玉琼瑶,漫天的梨花白中他第一次见到了她。

她跟在几个命妇的后面,和其他打扮隆重端庄的女人不同,她穿着一件白底红枫叶满绣对襟短衫,橘色渐变百迭裙,肩背上搭一条妃色帔子,乌发以金冠高高束起缀以红色的轻纱,火红扎眼充满塞外风情。她走路大大方方,与那些端着姿态小碎步的女人截然不同,她就像是戏文里的侠女,落落大方,英姿飒爽格外惹人眼。

夹道的梨花被风轻轻一吹,纷纷扬扬似雪花,飘在她身上,与她被吹起的轻纱共舞,火红雪白交相融为一体,叫人挪不开眼,惹他遥遥痴然相望。

虽未看清容颜,却是一眼万年,见之难忘。

后来他偷偷打听才知晓,她是镇国大将军的千金,才从凉州过来,那日她是跟随母亲去拜见她的堂姐,东宫太子妃。他一向敬重凉州江氏满门忠烈、骁勇善战,对她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一个爱写一见钟情的人,哈哈哈

继续红包

第3章

顾珩自诩读过的诗书不敢说浩如烟海,也是体量等身,却没有一首似她这般动人。

其实连容貌也未看清,却还是动了心,一见钟情,概莫如是。

为此他做过一些不符合身份的蠢事,比如坐着官轿故意命人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