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读者,追文爆红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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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自己收藏夹,全是在榜单上收藏的签约作品,无论哪个作者都不能勾搭,又因屏幕大小有限,她便干脆起身去开了电脑,希望在放了更多作品的网页端找到自己的“命中注定”。 绿江到底是商业网站,主要服务于签约作者,入目大多是签约作品,但也给了未签约作者一定的曝光机会,比如新晋榜和最新更新。程云珂便主要在这两个榜单上寻找希望。 程云珂平时不挑,只要文的设定喜欢或者节奏够爽,就愿意一路追文。 但换位到版权方视角,再看这些作品,就必须将不足的12345都列出来,反复对比,确定文的优点是否大到他们愿意忽略不足去花少说几万地购买版权……这要求可就高了。 这篇设定很有意思,但是剧情架构太单薄,头重脚轻,不行。 这篇文笔不错,只是剧情太过俗套,签约高数据文中有不少同类型,去争取资源的话毫无竞争优势,pass。 这篇剧情和设定都很不错,可惜节奏过于慢,都五章了女主还没进行到主线剧情。感觉到作者努力想让剧情变得真实些了,但反而没有了详略重点,买回去后不仅得辛苦编剧整本大修地找节奏,想前期做宣传都很难推给因为榜单上选择众多而逐渐耐心降低的读者们,鸡肋。 ………… 窗外的天从微阴的亮逐渐变为昏沉的黄,而后星月悄悄登顶,夜幕悬临。 不知不觉,程云珂就一直找到了晚上,是真的腰酸背累,动一动脖子都能听到骨头嘎吱。 起身,稍微抬腿扭腰地运动了会儿,她忍不住叹气:“想找颗蒙尘珍珠怎么就这么难。” 但其实她心里也有所准备。 这就好像在那些所谓的“古董街”淘宝。绿江编辑又不是吃素的,发现有潜力的文或者作者肯定一早就给他们发了站内短信邀请签约,哪里轮得到她捡漏? 可好像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知道归知道,在没有彻底被断绝希望之前总是很难死心。 程云珂亦然。 松完浑身的筋骨,又点了杯温热醇香的芋泥奶茶和一份巧克力千层切块蛋糕,用甜品短暂安慰了下自己后,她又重新投入到寻找有缘人的大业之中。 可惜一直到她再次疲惫不已地伸了个懒腰时,仍一无所获。 看了下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见已经23点零几分,到了“夜不语”更新的时间,她也懒得回卧室拿手机,便直接用电脑看了起来。 六千多字的更新,不知道“夜不语”写了多久,反正她是没一会儿就看完并意犹未尽地留了个“按爪撒花催更”的三连评论。 手机追文比电脑方便,自从买了手机,她已经很多年没用电脑追过文。久违地用网页看文,除了再次肯定手机的方便,也确实有几分对小时候在福利院背着院长mama追文的怀念。 16岁开始,她就可以利用寒暑假打工赚钱了,平时在学校也会帮班里有钱小孩跑个腿赚小费,足够她每个月的看文花销。 16岁以前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福利院本来就需要好心人赞助,院长mama和老师们每个月从自己的薪水里抠出来点,才给他们一人1块的零花钱。福利院大家都被院长mama教得很好,没有人争抢别人的零花,但也远远不够看文开支。 于是,尚且年幼的程云珂不得不采取签到得币、帮网站审核得币、抽奖活动等各种方法额外赚币再去买v章催更作者。现在回想起来,她当时为看小说拼命努力的模样真的是既辛酸又好笑。 脑中杂七杂八地乱想,她顺手点进“夜不语”的作者专栏,突然发现网页右上角竟还有个“我还是读者哟”的标识,意外地点进去,入目是“夜不语”用这个账号收藏、订阅情况、留言的文,一列列非常清晰。 有的分类只收藏的几本文,一目了然,有的分类则收藏了几十甚至几百本,是无法点开详看的。 程云珂是追“夜不语”的读者,对她作为读者时喜欢追什么类型的文不感兴趣,正准备关掉页面,无意中一瞥,发现竟还有个叫“真爱”的分类,且里面只有一本文。 《欲买桂花同载酒》 这可就引起她的好奇心了。 真爱? 那岂不是喜欢到会忍不住二、三、四、五刷,其他文都比不上?得多好看啊? 意念一动,她就点进了这本文。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居然是本15年就开始连载的老一代月更文!!! 全文到现在才32万字,最后一章更新在上个月初,标题是“结局(上)”,这个月更新应该快了,不知道标题是“结局(中)”还是“结局(下)”。如果是“中”,包括“夜不语”在内的这本文读者就又得再等一个月。 惨,真惨。 程云珂没忍住幸灾乐祸地笑了下。 如果读者圈也有食物链,那完结党肯定在金字塔顶层,是最幸福的,很少翻车,其次是追的文日更的读者,按照作者字数从多到少排序,其次追隔日更文,再之后是追周更、月更、年更和缘更(疑坑)文的读者。 也就是说,“夜不语”追这本真爱文真的是惨到只有追年更和缘更(疑坑)文的读者可以比了。 这就是越来越多读者更倾向于追v文的原因。 虽然仍有掉坑概率,但断更、坑文都是会被网站惩罚的,增加了作者搞事的成本,翻车概率自然大幅度降低。 不过“夜不语”自己就是作者,写了三、四年,加起来几百万字,经验颇丰,读者经验更是绝对比作者经验多得多,还能这么喜欢的文,真有这么好看? 仿佛有人拿着羽毛在她心上扫来扫去,痒得不行。 看了眼时间,确实不早了,她洗了个战斗澡,便抱着手机钻被窝里看文。 程云珂的口味是典型的网文读者。 喜欢苏爽甜,看重文名文案吸引自己的程度,所以对这本文名是看不懂在写什么的《欲买桂花同载酒》,文案亦直接就是诗句“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小说并不是很感兴趣。 原本她想着看到12点就睡,还觉得说不定因为对这本文不怎么感兴趣,自己会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没成想一直到凌晨2点还目光炯炯。 漆黑一片的卧室里,幽幽白光照在她的脸上。 两道尚未干透的泪痕折出隐隐白芒,眼眶通红,小鼻子一直吸啊吸,显然是哭了。 程云珂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夜不语”会把这本文列为“真爱”,还一追就是好几年。 是真的好看,也是真的虐!!! 《欲买桂花同载酒》是本古言小说,女主叫钱木兰,是将军府大小姐,父母恩爱,兄长疼宠,从小就没受过委屈,还习得一身精湛的枪法、刀法和马术。 早从10岁开始,她便按着自己在家年龄行三,化名“钱三”地跟着哥哥弟弟一起出去玩,是个货真价实的“假小子”。 二哥去书院读书,她非要装作小厮一起去。 夫子政.治观念重文轻武,她哥哥和旁人争吵起来后,分明哥哥没做错还故意罚了哥哥。她直接跳出来,指责夫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爹那么一个泥腿子都不会在哥哥和我打架后不分青红皂白骂哥哥,您分明是读书人,怎么却忘了孔人之德?” 夫子被她说得面红耳赤,好不难堪,却是再没无缘无故批评过哥哥。当然,回家后被爹爹拎着问“听说你在外面说老子是泥腿子?”时她笑得也很讨乖:“我和哥哥学的!” 刚背着书箱回来的钱二:……? 她只是短暂爱了他那一堂课。 大哥被同窗们拉着去“喝花酒”时被路过的她听到了,死缠烂打,说什么也要跟着一起。大哥好不容易丢下她,没成想还是被偷摸跟上。天知道当钱大刚喝了几杯,却见自家穿了男装的meimei一个脚滑从窗户跌进屋是什么感受。 最离谱的是当时在场还有个风韵艳美的妓子,她以为是小二,只微微奇怪一瞬怎么这家店小二竟是如此漂亮的女子,便直言“给我来瓶花酒”,愕然得妓子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更闹了一桌人仰马翻、面红耳赤,不得不立刻打道回府。 后来,大哥还被得知情况的父亲用棍子按在院子里狠狠揍了顿,隔天都没能下床,见她就翻白眼:“小酒鬼,你可害惨我了。” 弟弟其实应该行三,但她非说自己行三,按头喊他“四弟”。 四弟是个吃货,走到哪儿都不忘揣点好吃的。街上那家卖酱肘子是他的最爱,发现味道变了后纳闷不已,才得知店家一直在帮忙的女儿出嫁了,而且是很远的地方,日后回来帮忙的几率很小,郁闷得他回到家就闹着要娶人家。 她便笑他:“你真是掉酱肘子窝里了!” 可这一切的美好,在钱木兰16岁,父母开始给她相看人家时打破了。 君王无能,不爱江山只爱美人。 金银堆满殿,宦官笑当道。邻国虎视眈眈,狼烟四起。 作为大将军,钱父不得不连年征伐,偏宦官夺权,与大臣们不断起争,朝令夕改。 眼见越来越多山河被占,民众流离失所,他大怒“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地按照自己计划去救人。 人成功救回来了,仗也连胜,但他为了护住一个跑慢了的孩子被敌军横刀砍头。 归家时,头身分家。 大哥面容肃整,换上父亲在他弱冠之年送与的那身铠甲,再次以将军之名出征。 山河飘摇,马革裹尸。 他是战死的,与敌军将领同归于尽,无愧民与卒。 原本他们家已经死了两人,不该再上,然而“泥腿子”没有根基,朝廷下旨,家里最不擅武的二哥便成了将军。 竟是只有衣冠冢。 比她还小了一岁的四弟再不贪嘴。 他只吃粗粮杂面,每日给难民施粥请医,然后在钱木兰睡着的一个夜晚换上铠甲前往战场。 他是坚持最久的,尸身在来年2月才被送回。 白布盖身,一路运送回来,甚至有了些难闻的臭味,钱木兰却仿佛闻不到,只将自己特意去找店家请教学习的酱肘子从厨房拿出来,笑得比哭得还难看:“小四,我学会酱肘子啦,你再不起来就没得吃了哦。” 夫君去世后连丧三子,母亲哭晕在一旁,不到一周便芳魂消逝。 这回,钱木兰穿上了铠甲。 头盔是爹爹的,胸铠是大哥的,护肩护膝是二哥的,武器是四弟的。 娘亲缝的荷包放在衣襟里,陪伴她度过了马背征战的每个日夜。 起初有人恼她女人怎么能上战场,却在看过她一枪串杀三个敌人后再不敢言。 其实从小她就是习武天赋最好的那个,只是爹娘和哥哥总先入为主觉得她会受人欺负,把她护得无人敢欺。 如今没人护着她了,受伤自己洒药包扎,想家自己喝酒望月,恨意上头便去营帐里看战场地图,只欲明日再杀几个敌人。 终于,她带着将士们杀退了敌人。 城民欢呼,君王亲迎。 她却在万里红灯中抽刀割下君王项上人头。 “为君不仁,为人不善。” “酒色穿肠过,不见冻死骨。” “你不配为君。” 金国换了一任君王,是先帝庶弟,早年被送于佛寺修行。 无争南闯北之心,却有大仁大善之德,知世上之事可为与不可为。 这就够了。 四月桃花映面红,依旧是昔日那条路,却不见昔时人。 钱木兰去哥哥们最常光顾的那家酒肆买了一壶酒,有熟悉的将士看到,笑侃“将军好酒量”,却再无人敛眉斥她“姑娘家不可在外醉酒,要喝回家喝”。 骑上马儿,手执长鞭,晃晃悠悠地走在城外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