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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五号:昨晚我作了个怪梦。樊梦坐在餐厅跟三个女子约会,起初我看不清女子的容貌,后来她们陆续站起来,我才看清她们是susan、sue跟shadow。三个s!对了,三个s,这不正是樊梦体内分裂出来的三个self吗?trueself,self跟enemyself。为什么樊梦为自己分裂的『我』定名时,偏偏用上我身边三个女子英文名的开首?我开始明白樊梦为何梦见一个叫做ss的女子——ss就是他内心最渴望的事物,trueself跟self的结合,馀下的s是shadow——如影如随,鬼魂一般的enemyself,敌我是真我与本我背后、时常欲叛变以夺取主权的影子。 樊梦将他压抑已久的性慾与代表道德的真我结合,形成一个女性形象,显现在他梦中,一方面是消除他近日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提示他要满足自己隐忍太久的性慾。这说明樊梦心中所追逐的始终是女子吗?这说明他渴望的是我身边的三名女子吗? 然而,他自己也察觉不了。这不成问题,在他察觉到欲望之前,我已经控制了他的身心。我无法得知他的思想,但了解他所经歷过或将要经歷的事。但我的确要加快动作,『他』连日来鞭策我,一一为我呈现各种新危机:包括现实的意外(我从未在梦中见过joe与林郎)、樊梦对女性的渴望。我要在我还有优势时下手。 既然樊梦真的相信体内有个敌我,我就来个顺水推舟。 三月十八号:前两晚发生了一些事,使我没心情写笔记。我不得不加快步伐,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刺激樊梦,使他逐渐崩溃。事实上,此时的樊梦早已无法分清虚实:在铁路上他明明没说过话,但我一说他跟我对答如常,他就立刻相信。至此,他不能再相信自己的感知,而往往需要由他人的话去证明自己的行为,亦即是说我差不多能明目张胆入侵他的生活——而他无法判断真假。依樊梦对同性恋及『楚兆春』的抗拒,他会为了维持尊严而坚信他与楚兆春的一切亲密纯属虚幻。 我其实已达到我最初的目的:总之要佔有樊梦的身体,由此摆脱我的怪梦。佔有之后的结果,我不去想,而且这根本不重要——反正樊梦会将一切归咎于梦境与幻象,用他的术语,我无论对他做什么事,都不会干扰到他的ts——樊梦既脆弱又坚强,他是个不敢承认他爱慕男性rou体的人,同时他能够将一切隐藏,去做一个他所认可的、社会所认可的『正常人』。这就是樊梦。无论他内心有多混乱,表面上他依然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我赌他不会革命——他没有这种勇气。 我既然选择得这条路,就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我已经无法退下去,慾望促使我需要为事情作个了结。再放任下去,我真怕有一天,我梦见的不再只是樊梦,而是自己或他人的死亡。由这两晚的事可见,梦已波及到他人——不再是我和樊梦两个男生之间的事了。 我要停止一切。既然我是先作梦的人(假定我俩的关係是单纯属于我跟樊梦,而没有比我们更早知晓一切的『第三者』介入),则先停止我的梦,也许就能一併停止其他的梦。对的,在我和樊梦之间,有一个比我们更伟大的神赋予我主权:他让我知得最多,在棋盘上我先行了好几步,樊梦才加入,且他脆弱的精神状态使他不可能后来居上。 所以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第一次,我没出声,第二次又没有。我这样做是要消除樊梦的戒心——等他以为这是一通coldcall或恶作剧电话,再杀他一个措手不及。我又成功。我惶恐。惶恐于自己的过分顺利:那是一种令人兴奋得头皮发麻的感觉。想像有那么一个生物,你能够猜到他一切举动背后的因由、能预测他下一步的行动、能利用他的行为来达到自己各种卑劣的目标,最后不用再他面前承认自己的卑劣,胡作非为、直至满足,说走就走,一点责任也不用承担,等你想回来利用他,你就大模大样的回来用他、剥削他、佔有他、伤害他——你永不会想杀了他。 你爱他。 你爱这个太可爱太可怜的生物——就算这生物只是一条狗或一隻猫,也足以叫人为牠的忠诚的感动,更何况现在我面对的这个生物是一个人。 一个有青春rou体的男子。他与我同是男人——一个男人将同类踩在脚底下,恣意糟塌他,这是一件多刺激的事。甚至有一天,他反咬我一口,我也能从中感受到莫大的欢愉。你知道吗?人有时候需要被另一个人踩在脚底下,由此感到安心——将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交到另一个人手中,让他主宰自己的一切,自己对任何事物——包括自己的生命——也不再有责任。 你是知道这种欢愉的。 所以你沦陷得那么快。其实你并不愚蠢。只是你从不敢正视任何问题。 三月十九号:昨晚梦见樊梦接过我电话后的情景。梦中我没有形体,就好似观看一套电影般,我看着樊梦如何近乎可笑地哭起来,在笔记上书写、将我的电话归咎于敌我。这出乎我意料,没想过他已经将敌我建构为全然的他者与敌人。在他心内,敌我是他自己分裂出来、而又是打算残害他自己的一个意志。因此,他顺理成章把一切无法解释的怪事都推卸到敌我身上。 以前我在梦中见到樊梦写笔记时,总不禁拥他入怀。可昨晚我看见他流泪,只觉一阵空虚:我将一个男生逼入这个绝境,于我全无好处。这时我不免同情起樊梦来。我不该这样对待他——即使是『他』赋予我某种权力,也不代表我能玩弄他的生命。可此时我又想起自己许下的诺言:我必须用自己的方法停止怪梦——或者我与真实的樊梦发生关係后,一切就能回復到常轨。 然后呢? 心底里有一道声音对我说:那不是一种同情心,而只是将见孺子入于井而直接產生的一种脆弱的同理心。每一个杀人兇手下手前都会闪过一念之仁,然后再将手里的斧头砍到对方脖子上,看着血液从同类脖子的切口喷出来,一切同情心烟灭了。欣赏血的动态美,甚至想上前喝一口、用那些鲜红如葡萄酒的液体洗脸、与尸体的器官嬉戏。死在你手下、曾激起你一时同情心的那个同类,在被你亲手杀死之后,便成为一件物品——一件可佔领的物品——一件玩具。 于是我将我对樊梦的同情心理解为这种一念之仁。 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今早醒来,我那份同情持续了不够半小时,以至我现在书写这一切时仍觉得好笑,纯粹写下来作个纪录。我打电话给樊梦,继续用同一招:有理无理地坚持他约了我而他忘记。樊梦果然出来见我。 我落实那个计划:昨天打电话给他时,我提起梦中所见的物品。球鞋。今天我带他去旺角买了双球鞋。是不是梦里那一双,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樊梦感到敌我入侵他的生活。 他会崩溃得更快——这从他后来主动替我付款一事可看出来——他实现了梦境。他这个举动很有趣——他没想过人力能战胜梦境:只要他坚拒替我付款,并说服我迟一点带够钱才来买球鞋,已能逃过一刧,但他偏偏自行实现了梦境。我知道时机成熟了:樊梦终于不再挣扎。他自暴自弃,选择将自己的人生交给梦境,故此他没注意到他自己的行为将他带回梦的轨跡,亦即是说他是我的共犯——他想逃避梦境,却弔诡地将自己推入深渊。 你还怎能怪罪于我、或者是es(你口中的敌我)?你真的觉得你对于这一切都没有责任吗?你真的觉得设局的是我、而你安安份份地做个受害者? 你将我看得太高了——没有你的助力,我何德何能做到这一步呢? 多谢你,樊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