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书屋 - 其他小说 - 假结婚之后在线阅读 - 假结婚之后(01)

假结婚之后(01)

    1·假结婚了

    孔嘉阳把文件袋放在一旁,走到我身边,笑容灿烂地举起了结婚证。

    拿着手机的工作人员是一位热心肠的阿姨,一边夸我们郎才女貌,一边按下快门键。

    我捏着结婚证,悻悻地笑了下。

    “小姑娘你是不是太紧张了,笑得不咋自然……”阿姨皱了皱眉头,出了个主意,“要不你转身看着你老公,对对对,转过来,看着他……”

    我听阿姨的话侧过身抬头瞧着孔嘉阳,他也顺势垂眼勾唇望我,一双桃花眼里波光流转,星星点点,盛满了光。

    “你看你老公,又高又俊,长得太好了,那女孩子肯定都排成排地追他,到最后还不是来追你了?”我知道阿姨是想让我放轻松,所以故意逗我。

    “阿姨您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啊,是她追的我,死缠烂打,我无可奈何才同意的!”

    孔嘉阳一听这话不乐意了,横着眉毛急吼吼地向阿姨解释,被我笑着打了一下,他还故作浮夸地“哎呦”了一声。

    于是几张自然亲昵爱意满满的假照片成功出炉。

    出了民政局,我上了孔嘉阳的车。

    孔嘉阳长指点了点,挑了几张照片发在群里,我也默契地在群中分享自己刚领证的激动愉悦之情,群里面长辈们都送上祝福,我和孔嘉阳一前一后夫唱妇随,在群中和他们聊得热火朝天。

    手机里好不热闹,车厢里却沉寂一片,除了打字声和呼吸声,再也没有第叁种声音。

    应付完了长辈们,我悄悄瞥了孔嘉阳一眼,他还在打字,耷拉着眼皮,嘴唇无意识地抿起,面无表情。

    难以想象他就是刚才冲我笑得真情实感的“老公”。

    演技好不精湛,等离婚之后我可得给他颁个“最佳演技奖”。

    我把无名指上的戒指摘下来,揣进兜里,随口扔下一句“走了”,没等他反应就下了车。

    我往前走了走,在路边打车,没一会儿孔嘉阳的车就追了上来,车窗摇下,他眉毛灵动地冲我喊:“美女,去哪儿?哥哥送你一程!”

    面上是不怀好意的笑,姿态表情活像个二流子。

    我没心思和他飙戏,疲着一张脸嫌弃地冲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快滚。

    他倒是也回应我,抬起左手做了个完全不同的摆手姿势,刚才是我不耐烦的“赶快走”,现在是他友好的“下次见”。

    他的左手上还戴着婚戒,我知道他一会儿还要回孔家,面对这么多长辈,他又要秉承着匠人精神飙演技了。

    孔嘉阳演技比我高超得多,应付的事也多点,我倒是理所当然地接受了,毕竟能者多劳嘛。

    半小时后,某包厢门前。

    我检查了一下兜里的戒指,不放心又把它掏出来放在包包最靠里的夹层里,拉上拉链。

    虽然挺不稀罕这个戒指,但弄丢了的话难免会被孔家的多嘴婆指桑骂槐。

    进了门,目光四顾,精确地落在了郑星帆身上。

    他们几个正在打牌,见我推门进来都冲我打了个招呼,唯有郑星帆只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眼皮都懒得抬。

    我被小商拉去打电动,由于注意力不集中,一连死了好几次。

    小商见我余光直往那儿瞥,索性把手柄一扔,骂我太花痴了,让我一次看个够。

    我摸摸他的头,说了句“真乖”,然后端起玻璃杯倚在沙发上静静地端详起郑星帆来。

    他出差一个月,我已经叁个星期没有见到他了。

    剩余的那一星期,是我故意找借口去邻市见朋友,这朋友就是他的合作对象。

    回来没几天就被通知要和孔家大公子孔嘉阳结婚,没错,是被通知,不容置疑的那种。

    孔嘉阳和我都试图反抗过,但是无效。

    我今楚楚从小到大就没受过什么委屈,全家人都疼我疼得紧,稍微在外面受了点气我姐就会五倍十倍地替我还回去,圈里谁不知道今家的二小姐是出了名的惹不起,我也从没想过我会在这个婚姻自由的时代被“逼婚”。

    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在我和我亲爱的“未婚夫”正式确定关系之前,我和孔嘉阳只在各式各样的酒会电影首映会或画展上匆匆见过叁次。

    还是擦肩而过连话都没说过的那种。

    脑子里竟又挤满了杂乱的思绪,我喝了口酒,把心口那一团乱麻挤下去,视线又集中在郑星帆脸上。

    他似乎是抓到了一手烂牌,眉头紧皱着,眼神专注,死死盯着手里的牌,脸部线条坚毅,明明只是打个扑克,在他那里却像正在指点什么国家大事。

    我被他认真的小表情可爱到了。

    坐了会儿,一杯啤酒快见了底,他们几个也打完了这一轮,有个哥们输得有些惨,说什么也不玩了,其余几个都打趣道:“你能有帆哥输得惨?输了大五千了,不还在努力坚守着!”

    郑星帆莫名被当作取笑的对象,他也没半点恼火,也跟着他们勾了勾嘴角,算是自嘲。

    那哥们不玩了,喻净笑着冲我说:“他没意思,楚楚,那你来两把?”

    不玩的哥们起身,他的位置就在郑星帆旁边,我放下酒杯,正欲站起,却又听见郑星森不咸不淡地说:“我

    输的太多了,不玩了。”

    我身边的小商朝我看过来,净哥还有其他人也朝我望过来。

    仅一秒,空气停滞了一秒气氛就又被他们的话填满。

    他知道我喜欢他,他们都知道,也知道他不喜欢我,甚至有些……厌烦。

    他拒绝了我很多次,从头到尾用的都是同一个理由“抱歉,我们不太合适”。

    我没来由地想起孔嘉阳在民政局说的那句“是她追的我,死缠烂打”,又意识到包包最里面的夹层里有只婚戒,竟然觉得郑星帆的“我们不太合适”这句总在此刻简直太合适了啊。

    孔家大公子的新婚妻子,对一个前途一片光明被评为“最具潜力制作人”的大好青年死缠烂打,这要是传出去,孔家的面子往哪儿放,郑星帆的事业也遭不住。

    虽然我和孔嘉阳私底下签订了协议,一致同意假结婚,但我们结婚的消息慢慢被放出去,郑星帆他们想不知道都难。

    我难不成要找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悄悄对郑星帆说“我和孔嘉阳是假结婚,我还可以继续对你死缠烂打,你别介意嗷”么?

    想想就挺弱智的。

    我望着不远处他和朋友一起说笑的侧脸,不由自主地想,他要是喜欢我就好了。

    他要是喜欢我的话,我就可以和他分享这个秘密,继续偷偷喜欢他了。

    ……是该放手了么?

    听小商说他最近好像有情况,出差的时候总是拿着手机看,嘴角含笑地不知道和谁聊天。

    正想着,只见他又拿起手机,修长的指节打了几个字,然后就跟着喻净笑起来。

    “姐,你看,我哥他又给苏婉姐点赞了,还评论了!”小商把手机拿给我看。

    苏婉发了一张她家狗狗的照片,郑星帆在下面评论:狗狗的衣服很好看。

    苏婉和他之前合作了一首歌,她是一个低调有实力的歌手,嗓音清澈,长相也很温婉。

    的确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我抠着手指不说话。

    半晌,我才听到我自己故作轻快的声音:“小商,我还有点事,先回去啦。”

    净哥一听说我要回去,立刻激活了大媒人的属性,推了推身旁的郑星森:“你去送送人家,这么晚了,女孩子不安全。”

    才七点多,也不算晚。

    我在心底佩服净哥睁眼说瞎话的能力。

    “我要打牌。”他是打定了主意不送我,冲他们说,“你们玩么?”

    净哥又把小商叫过去,挤了挤眼睛,“我让小商替你。”

    “行。”他接过话茬,十分认真地对小商说,“那就麻烦你,替我送一下她。”

    他这话一出,趁着气氛还没尴尬,我率先开口,搂着小商的肩膀就走,“那就麻烦你送送我咯,弟弟。”

    到了楼下,小商一直在我耳边细数他哥的不好,什么脸臭啊,脾气偶尔暴躁啊,会把气氛弄得很僵啊,不会照顾女生啦,总而言之,除了颜高条顺之外没什么别的优点。

    我听着他的絮叨,突然开口问他:“他上次和苏婉合作的时候你一直跟在他身边吧,我问你,他在苏婉面前,会不会脸臭,会不会暴躁,会不会把气氛弄得很僵,会不会不照顾她?”

    小商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看我,又垂下眼皮,沉默了。

    我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打了电话等家里的陈叔叔来接,小商在一旁说些好话安慰我,我通通都没听进去,脑袋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

    直到郑星帆出现。

    他冷着一张脸让小商回去,净哥找他有事,刚才还给他打电话了。

    小商表示没听见,还特意拿出手机确认了下,应该是电梯里信号不好,他没听到。

    我觉得他这是在演戏,他应该不太想弟弟和我多待,怕他倒戈。

    真可笑,我一个才和他相处半年的外人,怎么可能会让他背叛他。

    小商走了之后,郑星帆没走,应该是为了履行刚才答应小商的“我等我姐上车我再走”他随便应着的一声“嗯”。

    冬天还没过,一阵冷风吹来,我用围巾遮住脸,打了个寒颤。

    反观他,他不知道是下来得匆忙还是怎么回事,只穿了件毛衣,外套都没穿。

    我眨了眨眼睛,对他说:“郑星帆,你回去吧。”

    他没回答我的话,就笔直地站着,看来是不想和我对话。

    我在心中下定了决心,往他那边走了两步,望着他在后面灯火中棱角分明的侧脸,呼着气说出了会让他开心的话:“你走吧,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也不会再接近你的朋友,不会出现在你视线里了。”

    因为你有喜欢的人了。

    因为我结婚了。

    他转身低头望着我,我看到了他眼中不加掩饰的难以置信。

    他似乎不太能相信我能说出这句话。

    我只好拍着胸口保证,“我今楚楚一直都是说到做到的,放心。”

    话音刚落,陈叔叔就开着车平稳在我们旁边停下,我上了车,看着他的身影渐渐缩小成一个点。

    结束了。

    我也要全身心投入到伟大的演绎事业中了。

    我用手背飞速擦了一下眼泪,又吸了吸鼻子。

    我要和孔嘉阳一决翘楚。